回复时间:
2017-08-29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住建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从事天然气燃气器具(热水器、壁挂炉、锅炉等)安装的单位必须具备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严禁用户自行安装燃气器具,未要求燃气器具进行备案。用户办理天然气开通(开户办卡)时,提供所购买使用燃气器具“三证”即:《陕西省燃气器具注册登记证》、燃气器具安装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产品合格证》,天然气公司即可办理通气手续,天然气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