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7-09-13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教育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据教育局调查了解,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能依法办学,充分尊重每位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女职工的孕期更是给予多方照顾和人文关怀。产假按照新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158天法定时限,法定产假期间继续享受一切福利保障。
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详实,或许因为您没有及时和校园之间沟通,导致出现了一些误会。欢迎您来区教育局妇联当面沟通,区教育局将严格保密,并尽全力协调好您的相关问题。
区教育局电话:029—8701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