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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武**
信件编码:
YLQ170421RRHL
来信时间:
2017-04-2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城市管理、环境污染
信件内容:
杨凌博学路人才公寓19号楼与15号楼之间东面临路门面房顶架设了一个烟囱,既影响了市容,又污染环境,对小区住户造成心理压力;反映到农科物业,不作为,真正做到了只收费不管理的高层界水平。现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给予整治,排除隐患。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5-10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投诉的问题已转区住建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人才公寓19号楼与15号楼之间东面临路门面房的烟囱为A106商铺所架设,该商铺为临街商铺,正在装修之中,物业公司已联系该商户,要求其对烟囱进行整改,将其出烟口朝向马路并向烟囱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实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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