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接到我们转交的留言后,杨陵街道办、示范区市政局高度重视,杨陵街道办立即责成办事处综治办姚东村调查处理,示范区市政局派综合监察执法支队办理,经过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结果如下:
乱放泔水违法当事人张发娃,男,现年70岁,杨陵街道办姚东村人。2011年开始在原石油公司储油场地养殖生猪,乱推放的泔水是用来喂养生猪的食物,以前杨陵街道办及姚南村配合市政、畜牧部门对张发娃违法占道问题进行过处理,随后偶有反弹,12月16日杨陵街道办协调示范区市政局当场进行处理,责令张发娃立即清理泔水桶、台阶污秽物和杂物,截止目前,已得到全面清理和清扫,今后不能在此处放置泔水桶,影响环境卫生。今后,示范区市政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为市民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卫生。
泔水含有大量病毒、细菌及有害物质,这些东西通过猪的生物放大效应会使得食肉者感染这些病毒。 感染病毒会致被害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甚至致命,侵害人生权,已告知猪场负责人,禁止用泔水喂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