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张**
信件编码:
YLQ160107ADI8
来信时间:
2016-01-0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政府部门办事衔接问题
信件内容:
区长您好,我们是一家合作社性质的企业,去办3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时候,需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但我们这个证过期了半个月,所以*人就给了一份资料,让去区林业站盖个章子,可是去了以后人家说证过期不能盖章,再说我们的证不过期的话就不用去盖那章子,没办法我问那重新*需要哪些资料,我看了以后还的需要营业执照,我就问办事人员那不给我盖章子,咋拿到营业执照,咋重新办新证,再说*人员不在好几天才能回来,我们这个因为办不了林业证,就拿不到营业执照,银行的事情就业办不了,难道我们单位就要因为办事的人不在1个星期(办个)都不营业了吗?我知道,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有过错,没在规定的时间更换新证,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这个问题也需要解决呀?虽然这个事情最后也因为其他原因解决了,但我对林业站的处理问题的态度实在不满,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合理规划好部门之间办事的衔接问题,并且对于办是人员因为开会而不能在岗的问题,能够妥善安排相应接替的人员接受相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