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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孙**
信件编码:
YLQ170327W3VZ
来信时间:
2017-03-2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纳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2017年城镇儿童医疗缴费经咨询已于2017年2月28日结束,由于各种原因尚未缴费的儿童被要求按个人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合并缴纳,因2017年补助标注未下达,标准按2016年标准缴纳。对于这样的要求,我觉不太合理,城镇儿童医疗保险是一项惠民政策,不论由于什么原因都应让所有居民分享改革的成果;既然国家2017年补助标准尚未下达,说明尚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当然,集中缴纳可以节约时间,但是会让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缴纳的儿童享受不到民生政策,请领导为儿童考虑一下。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3-29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人社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杨政办发〔2016〕72号文件规定,城镇居民自 2016 年11 月1 日起缴费,到2 月28 日结束,筹资标准每人每年590元,个人实际缴费150元,财政补贴440元。由于社保政策性和时效性强的特点,2017年2月底各级财政要根据上报的实际缴费人数配套了财政补贴。您个人若未能在有效时间内缴纳医疗保险,导致财政补贴无法配套,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以上答复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致电杨陵区医保中心咨询,联系87013355和8701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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