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民互动 /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
刘**
信件编码:
YLQ150623EF51
来信时间:
2015-06-2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五星村拆迁户的无奈
信件内容:
    书记,您好。我是五星村村民。三年前因修路被拆迁,安置房选在五星家园20号楼,当时20号楼还在建,村领导和拆迁组领导也给村民们指了楼。但现在交工了20号楼却挂上了25号楼的牌子。相邻的楼还是19号和21号,20号却和24号相邻,其他楼都按序排列。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和灵魂,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应发挥其示范和表率作用。如果任其这样的楼号挂在安置小区必将是政府诚信建设永久性的污点。政府诚信度的缺失,降低了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增加了政府的运作成本。所谓诚信政府是以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为主体的诚信,指政府必须履行其对公众承诺的责任。我认为换楼号的做法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都是得不偿失的。还有我一个月前就写了信还去李台乡反映了情况却没有回复,政府的信息公开化是政府信用建设的基础,希望这次能公开并得到满意的答复。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5-06-29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答复如下:2012年按照示范区整体规划,对博学路建设项目所涉及的五星村疙北队85户房屋进行搬迁安置。由于阳光一期房源不能满足搬迁安置户所需数量,故增补阳光二期20号楼进行搬迁安置(当时正在建设),楼号是按照建设时规划设定。2015年4月份阳光二期竣工后移交我办邰西社区物业,楼栋号因示范区相关部门规划发生变化,但整栋楼楼层、单元和户型都没有变化。

 


                                    李台街道办事处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