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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田**
信件编码:
YLQ1409226UIQ
来信时间:
2014-09-2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车祸医药费讨要无门
信件内容:
我是糅谷田西村二组村民田红发,于2013年6月29日遭遇车祸,将我撞倒的是糅谷田东村的赵和平。后来我在西安的西京医院住院治疗28天,情况稍有好转之后迫于医药费的压力,我又转到杨凌医院住院治疗21天,在医院前后花费8万左右,而且我的锁骨和肋骨均被西京医院判为10级伤残。期间赵和平一直不愿意承担费用,绝大部分的治疗费用是我的兄弟姐妹们东凑西拼出来的。再后来我出院后,交警大队跟我说,此次的事故责任全在对方赵和平,杨凌人民法院也判了对方应付我医药费,但对方仍旧迟迟没有给我钱,法院也只是跟我说,对方不给钱,他们也没办法。     此次车祸让我这大半年完全无法正常劳动,以前靠体力活养活三个孩子,现在只能从事简单的保安工作,可最大的孩子没过十岁,最小的孩子才一岁多,他们还需要我来抚养和供学,兄弟姐妹们也不富裕,他们虽然都没有催我还钱,可我也不能以亲情为借口,让他们的日子也因为我雪上加霜。         恳请政府为我主持公道!期待您的回复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4-09-22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您好,此事件经过我镇综治信访办了解调查后,此事件正在法院判决执行程序中,杨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正在处理,如有疑问,请到镇综治信访大厅或者杨陵区人民法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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