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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陈**
信件编码:
YLQ170725UY60
来信时间:
2017-07-2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区电力行政执法部门是哪里
信件内容:
阳光尚都的物业现在是那家拖欠物业费就不给哪家售电、售水、拒绝供暖,自己普法,查到《电力法》明确规定拒绝供电是违法行为,每个地区都有个电力执法部门专门管这些事,我咨询下。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8-16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经咨询区工信局、供电公司得知,杨陵区无电力行政执法专管部门,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大寨街道办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与物业公司核实,物业没有停止对业主售电、售水、供暖。对于个别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物业每次适量购电,以提示其缴纳物业费。希望双方能积极协商,各执其责。也欢迎广大业主继续监督小区的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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