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7-10-15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教育局、食安委办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是9月22日的早餐。经查,当日配送的是包子、黑米稀饭和香蕉,包子和黑米稀饭都是当天生产、当天配送,香蕉外观良好,当天验货和试尝后情况良好,没有发现外观、口味异常等质量问题,该班和全校其他学生食用后也没有发现腹痛等不良反应。对于家长阐述早餐不能吃及面包不是面包问题,区教育局经多方调查与核实,营养餐配送企业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生产资质,所生产食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相关操作规范要求进行加工及操作,对所加工的稀饭公司已制定企业标准,已委托第三方权威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检验合格证明。查看了原辅料进货、检验、验收、储藏、加工、检验、出厂等整体环节相关记录各环节均显示正常。今后,区教育局将继续加强对学生营养早餐的监管,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吃到健康可口的早餐。
同时,经食药监分局调查,该学校当天营养早餐的质检报告、接收单、明细表等资质票据齐全,留样记录无异常。通过学校营养餐负责人对该学生及其同桌的询问,目前两个学生身体状况良好,已将检查结果回复您本人。今后区食药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学校营养餐配送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学生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