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匿**
信件编码:
YLQ170903SV1X
来信时间:
2017-09-0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农村耕地征用补偿问题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杨凌区的农民,关于农村耕地的征用补偿问题,想向领导咨询一下。 事由:最近由于政府建设修路,需要征用沿路的原有耕地,今天我去村里询问了我们村关于耕地征用补偿的问题,有关补偿的解释不太满意,并没有提供补偿标准等相关国家及区政府的文件依据(只提供了土地上果树数量的补偿标准,并且挂果树的产量补偿未提及),由此,我上网查看了《杨凌示范区土地征用补偿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解释,发现和村上有关人员的有关补偿标准及实施文件内容和示范区发布的文件中有关内容有较大出入。 请领导给予相关关注,并将按照国家及区政府的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标准)及相关解释在村里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