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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符**
信件编码:
YLQ1505143B8N
来信时间:
2015-05-1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村里路灯是要村民交电费吗
信件内容:
您好:     我是杨陵区五泉镇夹道村四组村民,听说我们村之前路灯电费都是村民分摊的,后来因为部分村民不愿意交,后来我们的路灯就没亮过,我想咨询一下,村里的路灯是不是要村民自己分摊电费?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5-06-25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经核实,现答复如下:夹道村街道路灯电费由农户按户分摊,每月每户1元,二、三、五组路灯电费能够按时收缴,路灯正常使用;一、四组路灯电费因不能足额收缴,只在村组内婚丧嫁娶时开放,平时路灯不开。

 

 

                                      五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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