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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董**
信件编码:
YLQZX190403TAYI
来信时间:
2019-04-0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新生儿上户口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父母户口都在杨陵区农村,请问上户口的话除了出生证明之外还需要什么证件才可以办理户口?所需证件除了个人可以提供的之外,剩下的需要去哪里办理?办理时间是正常上班期间都可以办吗?还麻烦帮忙讲下整个流程,请尽快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9-04-05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转公安分局办理,现将您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新生儿户口登记,可以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时向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一)《出生医学证明》;(二)父母落户一方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正常上班时间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派出所均可正常办理。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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