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民互动 /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
文**
信件编码:
YLQZX190401L2NY
来信时间:
2019-04-0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农村晚自习室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现在很多农村孩子回家做作业,有些孩子是爷爷奶奶照顾,在作业上,不能给孩子太多帮助,我想办在农村一个晚自习室,以方便孩子放学后,在这里写作业,辅导孩子完成作业,有点像城里孩子的晚托班那种形式,同时放很多的书籍供孩子们阅读。但是我也没弄过这样的,我想问下,在农村办这样的自习室,可以办么,需要哪些手续,要不要营业许可证等等。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9-04-02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转区教育局办理,现将您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如果您在利用晚自习辅导的同时还兼文化课类培训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陕教规范(2019] 4号和《杨陵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到教育局申请办理民办教育许可证,并到相关单位注册登记。
  二、若您只是单独的进行晚自习作业辅导,不进行文化课培训,区教育局不批设此项业务。建议您与团委或村委会联系能否举办一个公益性质的“关爱儿童之家”,对孩子进行义务性的作业辅导。但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安全防范等措施.如发现违规培训行为,区教育局将依法处置。
  感谢您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杨陵教育事业的支持!如有疑问,您可咨询区教育局,电话:029—87012115。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