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9-04-02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转区教育局办理,现将您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如果您在利用晚自习辅导的同时还兼文化课类培训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陕教规范(2019] 4号和《杨陵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到教育局申请办理民办教育许可证,并到相关单位注册登记。
二、若您只是单独的进行晚自习作业辅导,不进行文化课培训,区教育局不批设此项业务。建议您与团委或村委会联系能否举办一个公益性质的“关爱儿童之家”,对孩子进行义务性的作业辅导。但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安全防范等措施.如发现违规培训行为,区教育局将依法处置。
感谢您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杨陵教育事业的支持!如有疑问,您可咨询区教育局,电话:029—8701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