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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武**
信件编码:
YLQZX190323ENZD
来信时间:
2019-03-2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杨凌高干渠十字西北居然之家交警电子拍照的问题
信件内容:
杨凌高干渠十字西北有个商场是居然之家,居然之家南有个停车出入口,但在非机动车道上,哪个进出口有档杆,很容易误导驾驶员去哪里停车,很多人去哪里停车,去一次拍一次,一次罚款一百!理由是机动车辆走非机动车道。我感觉极为不合理和气愤!既然要拍照罚款就不应该哪里有进出口,进出口不能走,就应该拆除!何必误导群众?请政府有关部门作为!请杨凌人民政府实地调查调查,一百元不多,但憋屈!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9-03-27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转交警二大队办理,现将您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交警部门对于电子警察的设置按照GA/T 496-20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的设置安装的,完全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
  2、北干渠路居然之家路段,北侧为机、非分离通行道路,南侧为机、非混合通行路段,在北侧非机动车道出、入口的路面均施划有两组非机动车道标线。
  3、居然之家规划的停车场出、入口在常青路,群众所反映的北干渠路非机动车道停车场出、入口,经交警二大队联系住建、城管部门均未对其非机动车道的停车场出入口进行批准,属于居然之家擅自开口通行。
  4、3月25日,交警二大队联合杨陵区城管部门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对其擅自开口的行为,将由城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对路沿石恢复原状。
  5、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参与道路交通过程中,切实做到“各行其道”,充分保障非机动车、行人的通行权利。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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