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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马**
信件编码:
YLQZX19022172J0
来信时间:
2019-02-2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农村天然气拆装费用
信件内容:
  您好!我家在揉谷镇农村,去年响应国家号召使用清洁能源安装了天然气管路,安装时也有给安装人员讲,因为目前房屋属于危房,年后需要改造,当时说为了不影响整村的安装进度及日后我们安装等问题就先安装了室内管路。因为是危房需要改造所以也没有开通使用天然气。现在准备改造,联系天然气公司将室内管路拆除,等房屋改造好以后再重新安装室内管路。天然气公司现在回复拆除需要收费300,后续重新安装还需要另外收取400安装费用。请问次费用是否合理。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9-02-26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转区住建局、物价所办理,现将您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杨陵区农村天然气用户进户管道及设施安装,受用户房屋结构、布局不统一影响及制约,安装施工人员在施工时,依据燃气施工相关规范在满足安全用气前提下,结合用户实际情况进行燃气管道及设施施工。因用户建房等原因对已正在使用的天然气管道及设施需拆、装的问题,为方便用户需求,及时解决用户提出的问题,杨凌示范区天然气有限公司针对已建好需拆装的用户采取以下措施:
  一、针对用户委托杨凌示范区天然气有限公司拆除已建成的天然气进户管道及设施,按照该用户拆除施工实际需发生的拆除人工费及管道天然气放散、置换费(参照执行西安市天然气工程费用标准:8元/米,放散管道长度为用户户内表前阀到室外主管道阀门)据实结算。
  二、农村用户初次安装天然气时政府给予了补贴,因用户建房等原因需要二次改建,由用户承担二次改建产生的放散费、置换费及管材费,暂按农村气化工程正在执行的30元/米计费(含人工费及材料费),杨凌示范区天然气有限公司委托专业施工队进行安装施工,施工结束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用户需求恢复供气。
  三、若用户要求自行拆除时,可联系杨凌示范区天然气有限公司运营部(联系电话:029—87088943)安排专业人员上门配合用户实施停气后,由用户自行拆除。
  经物价所工作人员联系天然气公后,您反映的两项收费详细情况如下。
  1.用户委托天然气公司拆除其进户管道及设施,按照该用户拆除施工实际需发生的拆除人工费(天然气公司委托第三方施工队施工拆除),及管道天然气放散、置换费共计300元/户交费后,天然气公司委托施工队实施拆除。
  2.用户要求二次安装,暂时延用前期“农村气化”工程约定户内施工400元/户(不含燃气表、管材管件)标准缴纳施工费后,天然气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施工队进行用户进户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安装施工,施工结束竣工验收合格后天然气公司根据用户需要恢复供气。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如有疑问,您可咨询区住建局,电话:029—8701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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