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杨凌示范区
|
繁體
|
注册
|
登录
退出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区情
新闻
公开
服务
互动
专题
首页
/
政民互动
/
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
匿**
信件编码:
YLQZX190220DJRU
来信时间:
2019-02-2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限行 交通设备都不齐全为什么限行
信件内容:
限行 交通设备都不齐全为什么限行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9-02-25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环保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是由杨凌示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结合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及相关不利气象因素等信息综合研判后进行统一发布,各职能部门根据响应等级及时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其中重污染天气响应预警达到II级及以上时启动车辆限行措施。
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期间,由区交通部门适时增加公交运行班次,并通过出租车LED屏进行宣传,鼓励群众乘坐公共交通车辆。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
相关链接
陕西省各地市网站
西安市人民政府
宝鸡市人民政府
咸阳市人民政府
汉中市人民政府
安康市人民政府
渭南市人民政府
铜川市人民政府
榆林市人民政府
延安市人民政府
商洛市人民政府
杨凌示范区
兄弟区县网站
武功县人民政府
扶风县人民政府
周至县人民政府
眉县人民政府
乾县人民政府
礼泉县人民政府
新闻媒体网站
央视网
央广网
新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网
人民网
西部网
陕西日报
陕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陕西传媒网
华商网
三秦网
区人大
区政协
法院
检察院
长者专区
无障碍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