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转区人社局办理,现将您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回复:
1、根据中省的安排,从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管职责划归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具体收费时间和方式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安排。
2、为了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从2018年1月1日起,杨陵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最低档次从100元/年提高至300元/年。
3、您2018年含之前的所有缴费已经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您可拨打12333服务热线或下载“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进行查询。
如果您对缴费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29—87012580。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