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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田**
信件编码:
YLQZX181219P2BC
来信时间:
2018-12-1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准生证
信件内容:
我的户口所在地是大寨社区,请问准生证怎么办理,都需要什么资料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12-19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卫计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2016年5月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夫妻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在夫妻一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再生育的条件,符合规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妇,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相关证明(病残儿鉴定、子女伤残证明、人民法院、离婚协议、收养证)向夫妻一方户籍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镇(街道办)提出申请,经镇(街道办)审查核实后,报县(区)卫计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生育证。
根据《杨陵区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理》规定,如果您是一、二孩生育,在办理生育登记时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做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还应带上孕前筛查表到村(社区)计生专干处领取填写一胎、二胎生育登记表,由村(社区)计生专干初审签字、村委会盖章。然后持生育登记表在夫妻任何一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镇、街道计生办均可进行生育登记,由镇办发放生育登记号。
如果您是三孩以上生育,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相关证明(病残儿鉴定、子女伤残证明、人民法院、离婚协议、收养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村(社区)计生专干处填写《再生育证审批表》,由村(社区)计生专干初审签字、村委会盖章后将资料交所在镇(办)计生办,镇(办)计生办审核合格后以文件报区卫计局。
另外,杨陵区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怀孕的夫妻在孕前3到6个月可在区妇幼计生服务中心接受免费健康检查。您若仍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电话:029-87012246。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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