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转区民政局办理,现将您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门诊救助的重点对象是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困难群众。
2.申请程序:携带诊断证明、户口本、所有医疗票据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提出医疗救助申请,经镇(办)工作人员调查申请对象家庭财产及经济状况后符合我区贫困条件的,由镇政府(街道办)审核后将资料报送区民政局,按照有关标准审批救助,并及时通过银行打卡发放救助金。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如有疑问,您可咨询区民政局,电话:029—8701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