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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张**
信件编码:
YLQZX181121MLTK
来信时间:
2018-11-2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请假扣工资
信件内容:
我是杨陵区的一名老师,我想问下,关于孕妇进行的例行产前检查扣工资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这是专门有法律规定的,希望政府能给一个肯定的回答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11-22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转区教育局办理,现将您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018年3月1日实施的《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如有疑问您可咨询区教育局,电话:029-87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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