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民政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1.申请低保,您可以向户籍所在镇政府(街道办)提出低保申请,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相应表格资料,镇政府(街道办)组织您所在村(社区)开展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等,将严格按照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完成审批。
2.重病患者在进行合疗、大病保险报销后仍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民政医疗救助,您需要将诊断证明、户口本、所有医疗票据提交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窗口即可。
3.若就医花费大造成临时性生活困难,也可以通过向户籍所在镇政府(街道办)申请临时救助,缓解当前基本生活困难。
感谢您的留言来访,如有其它疑问,您可咨询区民政局,电话029-8701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