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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YLQZX180919631S
来信时间:
2018-09-1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社保卡跨地区如何使用
信件内容:
我原来在咸阳上班已经办理了社保卡,现在因工作调动在杨陵上班,原来的社保卡还能使用吗?,还是在杨陵这边重新办理社保卡呢,包含原社保卡医保里费用能继续使用吗。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9-27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转区人社局办理,现将您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由于您原来在咸阳上班并办理社保卡,现因工作调动在杨陵上班,原来的社保卡可以继续使用,不需要重新办理社保卡。同时您原来的社保卡医保费用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后,原来的医保费用才能在杨陵使用。
  感谢您的留言来访,希望以上答复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您可咨询区人社局,咨询电话:870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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