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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常**
信件编码:
YLQZX180905NU08
来信时间:
2018-09-0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事业单位女职工产检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你好,我在网上暂时未找到确切的关于产检请假的有关规定,想咨询一下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孕期产检请假扣工资或者绩效么?必须的产检请假具体怎么规定的?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9-14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转区人社局办理,现将您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9号)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如有疑问,您可咨询区人社局,咨询电话:870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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