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住建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由于您未留下具体联系方式,无法及时沟通了解详细情况。现就有关情况给予说明。
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小区单元楼内及疏散通道禁止停放非机动车辆,物业公司已多次张贴告示,未能禁止单元楼内及疏散通道停放非机动车辆及给电动车充电行为,为保障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不得已采取临时措施。
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保证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同时做好业主的说服教育工作,宣传电动车入楼进户的危害及消防知识。采取临时措施,妥善解决业主非机动车辆的停放。
感谢您的留言来访,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区住建局,电话029-8701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