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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YLQZX1807276J7V
来信时间:
2018-07-2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拆迁安置
信件内容:
我是南庄村的女儿,结婚后户口一直在家里,现在要拆迁了,请问我能享受到什么?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8-03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李台街道办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杨管发(2011)8号文件第三章第八条及《南庄村房屋征收方案》,“因结婚、离婚和再婚的婚姻关系到村外生活的;离婚后在本村生活不足五年的;空挂户、投靠户;去世后未注销农村居民户口的;失踪人口。以上人员不进行安置”。
  感谢您的留言来访,如有疑问,请咨询李台街道办,电话029-8703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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