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8-07-25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大寨街道办办理,现回复如下:
大寨街道办新分支安置工作严格按照杨陵区相关政策实施,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批新分支户安置工作。
《杨陵区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18年第43次)会议确定的第二项:针对安置划而未建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兄弟二人(含)以上户籍都在农村,且均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是符合法定年龄取得宅基地;三是自愿放弃本人所有的宅基地。
待第二批新分支户安置工作完成后,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大寨街道办将启动第三批新分支户安置工作。
感谢您的留言来访,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大寨街道办,电话029-8706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