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民互动 /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
庞**
信件编码:
YLQZX1807206872
来信时间:
2018-07-2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大寨乡空院房分房
信件内容:
划宅基地后户口迁至城里的,说是这次(第二批分支户分房)分不了,到第三批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分下来?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7-25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大寨街道办办理,现回复如下:
  大寨街道办新分支安置工作严格按照杨陵区相关政策实施,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批新分支户安置工作。
  《杨陵区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18年第43次)会议确定的第二项:针对安置划而未建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兄弟二人(含)以上户籍都在农村,且均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是符合法定年龄取得宅基地;三是自愿放弃本人所有的宅基地。
  待第二批新分支户安置工作完成后,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大寨街道办将启动第三批新分支户安置工作。
  感谢您的留言来访,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大寨街道办,电话029-87061555。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