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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郑**
信件编码:
YLQZX180707N1DZ
来信时间:
2018-07-0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严重投诉杨凌蔓阳宝国学幼儿园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你们好,五胡路的蔓阳宝国学幼稚园校风太差,阳光超市里面卖鱼杀鱼的妇女进去都可以当老师,学生的自身安全无法保护。而且学校的保教费也不退,孩子一月没去幼儿园伙食费、保教费都没退,去问学校财务,拿不出教育局发的文件,班上每天都有生病的孩子去上学,互相传染。最近水痘严重,孩子们还在一起吃饭玩耍睡觉,学校老师也不管理,将生病的孩子还是劝收回班级一起上课。小孩子意志力差,身体素质差,互相传染,紧接着就回家生病等。学校的老师,校长都没有师德?强烈建议有关部门检查该学校的所有人员的资格证。送孩子去是相信他们学校,没收钱之前把家长当衣食父母对待,收过钱之后,就不理睬了。还整天让家长跟着它们后面才询问情况。这个问题是我们十几个家长的共同心声,请有关部门给我们做主,查处下这个家幼儿园吧。谢谢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7-16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转区教育局办理,现将您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蔓阳宝国学幼儿园未取得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我局已联合李台街道办事处对蔓阳国宝幼儿园非法办学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其停止办学。请家长在送孩子入园时选择取得幼儿园办学资格的正规幼儿园。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区教育局,电话:029-8701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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