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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1**
信件编码:
YLQZX180709PRWY
来信时间:
2018-07-0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杨陵区公益性岗位
信件内容:
杨陵区公益性岗位为什么没有五险,这个符合法律条件吗?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7-10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转区人社局办理,现将您所反映的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扶持或通过社会筹集资金开发,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缴费比例分别承担,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感谢您的留言来访,如有其它政策疑问,请咨询区人社局,电话029-870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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