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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杨陵区幼儿教育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2016年8月在区政府网站发布“杨陵区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第八条,聘用和待遇明确告知“被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须与用人单位一次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内每月工资20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我们对聘用人员按要求及时签订了《幼儿教师聘用劳动合同书》并严格执行每月2000元工资标准。
针对合同制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问题,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出台了《杨陵区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了合同制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补贴和工龄津贴等部分构成,在首个合同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2000元/月,从第二个合同期开始,聘用者可发放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补贴每月500元(城区)和每月700元(乡镇)两个发放标准,工龄津贴每年100元。按照文件规定,在第一个合同期满后,我们已及时按要求发放到位。合同制教师工资基本每月按时发放,偶有推迟拖欠现象是因为工资发放需要考勤结果,学校考核工作量大,核算需要过程,工资报账和资金到账也需要时间,所以难免会影响到工资发放。今后,区教育局会加强督促学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保证合同制教师工资按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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