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住建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天然气燃气器具(燃气灶、热水器、壁挂炉、锅炉等)安装的企业必须具备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严禁用户自行安装燃气器具。”用户在办理天然气灶、采暖壁挂炉开通(开户办卡)时,需提供所购买使用燃气器具“五证”,即:《陕西省燃气器具注册登记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燃气器具安装检验合格证》、《安装人员资格证》、《产品合格证》,天然气公司即可办理通气手续。
感谢您的留言来访,如有其它政策疑问,请咨询区住建局,电话029-8701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