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8-05-25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转区人社局、教育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需由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方可正常享受医疗待遇。经区人社局医保中心核查,由于你单位未及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信息系统无法识别你的参保信息,待医保费缴纳后可正常享受医疗待遇。
2、经教育局核实,部分学校已经给合同制教师按时缴纳了“五险”,部分学校正在办理,教育局也积极督促加快办理进度,待缴纳完毕后,即可按照相关规定报销住院费用。
感谢您的留言来访,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电话咨询区医保中心:87013355,区教育局:8701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