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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张**
信件编码:
YLQZX1804085V3P
来信时间:
2018-04-0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通村燃气强卖行为
信件内容:
我是五泉镇降南村村民,现在政府在做燃气通村工程确实是利民惠民工程,但是在燃气接通的最后一步有强卖强卖行为,燃气公司有自行销售两种品牌的燃气灶头,售价均在1000元以上,有一款苏泊尔的燃气灶头更是售价1400元左右,村民从其他正规渠道购买且有正规发票的燃气灶头均使用各种理由不予安装,要求村民提供企业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等,请问企业生产许可在包装箱上已经标志,为何还要再次要求,从京东自营等正规网上生成购买且开具了正规发票的不能算是合格产品,非得是从安装点处购买的才算合格吗?价格比其他正规渠道贵上两三倍才算合理吗?为什么好工程到了最后一步就变了味?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4-17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住建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燃气经营企业,不得要求用户在其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燃气器具或者购买其指定品牌的燃气器具。经调查,杨凌示范区天然气有限公司销售创尔特和明信2个品牌的灶具,用户采取自愿购买,不存在用户不买他们销售的灶具不给办卡、通气的现象。关于苏泊尔燃气灶具是市场销售商品。针对农村通气,用户需提供所购买使用燃气器具的“四证”即:《陕西省燃气器具注册登记证》、具备安装维修资格的燃气器具安装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产品合格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合格证书》,天然气公司即可办理通气手续。用户采取自愿需要调试的,天然气公司收取调试费35元/台,不需要调试的由燃气器具销售商进行调试,天然气公司不收取费用。
  感谢您的留言,如有相关政策疑问,请致电区住建局(029-87012504)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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