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8-04-10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城管分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杨城管执发【2017】1号文件规定,博学路属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管理区域,我单位从2017年一直配合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对博学路的占道经营进行管理。近期,我单位配合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主要对博学路的占道经营采取以下措施:
一、联合执法。全力整治博学路秩序。由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牵头,联合交警揉谷中队、李台街道办与我单位,对博学路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车辆乱停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二、加强宣传。提高博学路段商户的守法意识,制作了《博学路整治通告》,通过执法宣传车在博学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营造整治范围,提高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
三、加强管理。坚持每天对博学路的巡查、整治,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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