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揉谷镇办理,现回复如下: 1、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根据《陕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的村组。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宅基地建设问题:根据《杨陵区国土资源局、杨陵区城乡建设局关于暂时停止全区村民宅基地建设的通知》(杨国土资发[2017]17号)文件精神,暂时停止宅基地审批。 3、如果条件符合可以按分支户安置办法进社区。 感谢您的留言,如有相关政策疑问,请拨打揉谷镇电话(029-87041016)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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