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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董**
信件编码:
YLQZX1803055B3U
来信时间:
2018-03-0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咨询政策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白龙人,想咨询政策。家里有两个儿子的情况,是再划一院庄基地?还是如何处理的?对孩子的年龄有要求没有?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3-13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揉谷镇办理,现回复如下:
  1、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根据《陕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的村组。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宅基地建设问题:根据《杨陵区国土资源局、杨陵区城乡建设局关于暂时停止全区村民宅基地建设的通知》(杨国土资发[2017]17号)文件精神,暂时停止宅基地审批。
  3、如果条件符合可以按分支户安置办法进社区。
  感谢您的留言,如有相关政策疑问,请拨打揉谷镇电话(029-87041016)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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