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8-02-24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工作人员核查,跳转页面显示内容无误,杨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是杨陵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我们及时对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域名进行了规范,与此同时,为便于老用户在各大搜索引擎(如:百度、搜狗等)能够及时、准确找到新域名网站,经综合考虑,决定在新老域名切换过程中留有一定过渡期(即于2018年9月30日停止使用老域名:http://www.ylqzfw.gov.cn/)。
感谢您对区政府网站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