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民互动 /咨询投诉
来信内容
姓  名:
张**
信件编码:
YLQZX180125W73H
来信时间:
2018-01-2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居民医保中途断交了一年,要补缴吗?
信件内容:
  居民医保中途断交了一年,要补缴吗?查了西安市、咸阳市,居民可以选择补缴或不补缴,这个不是累计年限的,为什么要我们补缴,如果是这拿这个来给居提提醒教训,我们认为不合理,这是一年消费险,没有参保就不享受,参保了就享受,这跟养老险又不一样按年限算。请政府给我们一个合理的回复,为民办事方便于民。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2-01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人社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居民医保政策由各地自行制定,按照《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中断后重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补缴中断年度个人应缴的参保费用。2018年城镇居民自2017年11月20日起缴费,到2018年2月28日结束。2018年3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的,财政补助资金由个人全部承担,医保缴费请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我们通过杨陵区政府网站将缴费通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知进行宣传,各社区也通过张贴缴费通知等形式宣传医保缴费,确保参保居民能够及时缴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