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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赵**
信件编码:
YLQZX171219D9HE
来信时间:
2017-12-1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农村缴纳养老保险事宜
信件内容:

请问,失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在北杨村开始了吗?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12-24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杨陵街道办办理,现回复如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分失地村。凡具有杨陵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应及时参保缴费。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银行代扣代缴,缴费时限为2018年1月份。因缴费设备有限,杨陵街道办各村收费不能同时进行,具体请以村广播通知为准。望您关注村广播或及时与村干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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