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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贾**
信件编码:
YLQZX1712192MMA
来信时间:
2017-12-1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神农路东北人家售过期可乐
信件内容:
2017年12月18日。本人全寝室在【神农路东北人家】聚餐。点了两瓶可乐,喝了一会感觉不对劲,发现居然是过期的。服务员来了,没道歉没说什么,赶紧“销毁证据”,拿走了过期可乐,换上了果粒橙。我们本着开心聚餐的原则,本不想计较。按一般说法,出现这类情况,一般都会免单,至少饮料免单。然而—— 结账时,果粒橙依然收钱,且店家态度,可乐不收钱都算够意思了,便宜我们了。n另:最近多地(包括东北人家)提供姜汁可乐,暖身之名,不知何意。 望政府严查。欲与国际接轨的自贸区,就要在服务行业大整顿,不容硕鼠作祟!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1-03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食药监分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区食药监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东北人家进行了检查,该店证照齐全,工作人员30人均持有效健康证,索证索票和购进台账记录完善,现场能提供该批次饮料购进发票3张(11月16日、12月12日、12月18日),现场检查未发现过期食品或饮料。根据您的举报,区食药监分局责令该店认真落实食品订货查验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定期对店内销售的食品和酒水饮料进行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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