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7-12-12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转区住建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凤凰小区一期没有集中供暖,按照供暖规划,凤凰小区一期供暖属于杨陵街道办片区,换热站在杨陵街道办院内,目前华电正在进行一级管网建设,杨街办片区换热站也已完成项目预算。
凤凰小区二期、三期已实现集中供暖,供暖方式为地源热泵。集中供暖设施属于业主共用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根据所有权归属,政府财政承担换热站至供热市政一网建设费用,二级管网、小区院内管网及户内设施属于全体业主,故改造费用由业主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