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YLQZX171113WAXQ
来信时间:
2017-11-1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合同制教师工资问题
信件内容:
敬爱的区政府领导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我的邮件。我要投诉教育局! 我是一名合同制教师。2016年9月签订合同。在2017年8月开学培训时,教育局党局长在会议上很明确的说从今年开始给合同制教师涨工资,争取让合同制教师与在编教师同薪同酬,且享受绩效。随后又召开园长及书记会议,又强调城镇合同制教师工资每月涨500,农村合同制教师每月涨700,工龄每月涨100。 今天在杨凌教育上看到的通知令我大吃一惊。首先政府信息是10月16日下发。为什么教育局11月13号才发出来?是因为十九大担心投诉的原因吗?第二,开学局长两次说从今年开始涨工资,为什么公告出来是从第二个合同开始,这是在玩文字游戏吗?第三,再看看当初签订的合同,什么都没写,对合同制教师一点儿保障都没有。第四,同样是合同制教师,为什么今年招聘的待遇和去年相差那么大,而且今年招聘的合同制幼儿教师又被分到了小学?是因为有关系,所以才这样吗?为什么教育局不看一下教师资格证,为什么不看文凭?这样怎么服众?怎么堵住悠悠之口? 政府监管部门不管吗?既然是制度,既然公示,那就要公平。 期待政府能帮我们出面解决我们的困扰。如果区政府不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那就只能向省政府反映。
回复时间:
2018-01-08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教育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所提到的杨陵区招聘的合同制教师待遇问题,区政府在2017年招聘合同教师公告和《关于印发《杨陵区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杨政办发〔2017〕96号】中对合同制教师的待遇问题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2016年、2017年招聘的合同制教师的待遇都参照文件执行,不存在待遇的差别,2016年招聘的合同制教师按照规定,今年10月份就开始增发每月绩效城区500元、农村700元、同时发放工龄津贴100元/月,2017年招聘的合同制教师一年签订一次合同,第二年才增加绩效考核和工龄工资,区教育局严格按照区政府的文件要求,认真执行,请合同制老师放心,目前,此项工作区教育局和财政、人社部门积极协调落实此项工作,尽快按照要求落实合同制教师的待遇问题,请合同制老师放心,望网民朋友理解。
感谢你对我区教育事业的付出、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