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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赵**
信件编码:
YLQZX170919HFWH
来信时间:
2017-09-1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揉谷分户的问题
信件内容:
我家位于揉谷镇陵湾村,我家户口本上有四代人,上到我的爷爷下到我的儿子。尤其在我的这一辈户口本上登记了我的妹妹、弟弟给诸多事情带来了不便。我现在想进行分户,该如何操作?关于此事去过揉谷派出所。当时值班的工作人员回复不能分户,也没有说具体原因。就一句话不能分户,再问也没有具体原因。这是撒情况?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9-29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公安分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揉谷派出所民警联系您本人询问有关情况后得知:您于2017年6月前往揉谷派出所咨询分户事宜,因未按照分户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故户籍民警告知您不能办理分户。9月21日,揉谷派出所与您联系,并详细讲解了公安机关关于分户的有关要求和应提供的证明文件,消除您对公安工作的误解。同时,因您无法提供您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未达到分户要求。派出所民警将协助您协调相关部门确认宅基地相关情况,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力争补足相关证明材料及时解决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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