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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YLQZX170916ZXG5
来信时间:
2017-09-1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千林世纪城物业不作为,坑害业主
信件内容:
我家在杨凌千林世纪城,2015年交房时暖气的气压就有问题,当时我也不懂,就听物业说没问题,我们就稀里糊涂的收房了,等到2016年供暖的时候,发现房子大面积漏水,我多次与物业沟通,物业把责任推到开发商,让我们找开发商。开发商又说是我们装修的问题,让我们找物业商量解决方案。最后物业让我自己找人维修,说房子质量没有问题。我的本意是我自己修可以,但必须和物业签订协议,如果我挖开发现不是装修造成的漏水,那么物业应该承担我的损失。可是物业不但不签协议,还扬言让我去法院告。作为弱势业主,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出面解决一下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9-28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李台街道办办理,现回复如下:
  1-2-505室于2015年3月4日交房,交完房验房时,物业工程部对地暖管道进行了打压,打压一切正常,业主确认后签字,后期居住后发现管道有漏水现象,根据《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装修时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等,责任由业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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