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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心**
信件编码:
YLQZX170911V4WX
来信时间:
2017-09-1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请问我们单位不给办理住房公积金是怎么回事
信件内容:
我们单位不给我们人事代理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 他们说这项不是国家强制要求的 但我咨询了很多人 都反馈说这项应该是必须缴纳的 请问 我们这种状况有什么处理方法 我能不能自己去交住房公积金?我在杨职院工作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9-11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按照职能职责及管辖范围由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建议您向示范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咨询,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地址:http://www.yangling.gov.cn/。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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