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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YLQZX170802F891
来信时间:
2017-08-0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杨凌城镇居民医保问题
信件内容:
我母亲是杨凌的城镇居民医保,现在想在咸阳215医院住院手术治疗,杨凌示范区医院不给开转诊证明,想知道居民医保在咸阳的报销政策,还有,因为母亲长期和我在咸阳居住,有个异地居住报销的政策,具体怎么办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8-11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人社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不需要在杨凌示范区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出院后需在辖区所在地社区办理异地居住证明即可在医保中心办理正常报销手续。
  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杨陵区医保中心,咨询电话:8701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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