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7-07-05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人社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在原工作单位缴纳了五险,目前已离职。
1.有关续保政策: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您可以参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2.缴费地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示范区政务大厦北侧一楼社保大厅。
3.医保缴费地点:由于我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2个经办机构,一个在示范区政务大厦北侧一楼社保大厅,一个在杨陵区康乐路人力资源市场2楼。请您联系您原工作单位,确定医疗保险缴费机构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