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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YLQZX1706164LOL
来信时间:
2017-06-1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杨陵区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咨询
信件内容:
(一)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期限,按照本人当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计发。(二)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及药费),符合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职工因施行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按照这个规定,参照示范区标准,杨陵区为什么要求只报同一医院,我们检查去上海,生孩子怎么可能到上海?生孩子肯定是当地医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6-19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人社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您咨询的是女工生育产前检查费用问题。根据您本人的表述,您妻子需要到北京协和医院做门诊产前检查且费用达6千元左右,之后回到西北妇女儿童医院住院分娩。
  根据双向转诊的规定,同级别医院对病情诊断不清的,可以申请到上级医院进行诊断。所以您需要提供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出具的双向转诊单,才能报销北京协和医院的门诊票据。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杨陵区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29-8701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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