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
2017-05-26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转区教育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精准脱贫户子女,享受精准脱贫教育助推补助;非精准脱贫户子女,可申请生源地贷款。生源地贷款办理所需佐证资料:
省内在校大学生: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3.贫困证明材料(根据陕教贷〔2012〕2号文件精神。)4.首次贷款,个人贷款申请书;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6.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7.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省外在校大学生:1.《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3.贫困证明材料(根据陕教贷〔2012〕2号文件精神。)4.首次贷款,个人贷款申请书;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6.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7.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8.首次贷款,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2017年高校新生:1.《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3.贫困证明材料(根据陕教贷〔2012〕2号文件精神);4.个人贷款申请书;5.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6.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7.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详细情况也可咨询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29-87012115。
示范区教育局位于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联系电话: 029-870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