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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朱**
信件编码:
YLQZX170524J8VG
来信时间:
2017-05-2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教育扶贫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杨陵区揉谷镇的一名在区外就读的大学生,家里现在有些困难,请问对我们这些学生教育局有没有什么资助政策或规定?如果有 相关政策,办理时 需要什么资料和证明?        还有   杨陵区教育局知道在杨凌高新初级中学旁边,但不知道示范区教育局在哪?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5-26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转区教育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精准脱贫户子女,享受精准脱贫教育助推补助;非精准脱贫户子女,可申请生源地贷款。生源地贷款办理所需佐证资料:
  省内在校大学生: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3.贫困证明材料(根据陕教贷〔2012〕2号文件精神。)4.首次贷款,个人贷款申请书;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6.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7.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省外在校大学生:1.《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3.贫困证明材料(根据陕教贷〔2012〕2号文件精神。)4.首次贷款,个人贷款申请书;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6.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7.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8.首次贷款,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2017年高校新生:1.《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3.贫困证明材料(根据陕教贷〔2012〕2号文件精神);4.个人贷款申请书;5.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6.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7.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页(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详细情况也可咨询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29-87012115。
  示范区教育局位于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联系电话: 029-870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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