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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刘**
信件编码:
YLQZX170526QL1S
来信时间:
2017-05-2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红日E家厨卫假冒影星范冰冰代言其产品欺骗消费者
信件内容:
    红日E家厨卫和红日厨卫不是一个厂家,红日厨卫是中国十大名牌厨卫之一,红日E家厨卫是贴牌产品,杨凌红日E家厨卫专卖店误导消费者,说他们和红日厨卫是一个厂家,还假冒著名影星范冰冰是他们产品的形象代言人;据查范冰冰根本没有给红日E家厨卫代言。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6-08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工商分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杨凌发展红日厨卫店经营和销售“红日E家”品牌产品,经营者赵喜军。注册日期2010年1月18日。
  二、陕西浩普贸易有限公司负责“红日E家”品牌产品在陕西地区的销售、安装、售后服务。陕西浩普贸易有限公司授权杨凌赵喜军2017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负责“红日E家”在杨凌区的销售、安装、售后服务工作。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16年9月29日已受理“红日E家”商标注册申请。
  四、“红日E家”品牌宣传光盘《回家的路》版权号为ISRC CN-A08-08-0033-0/V.J9由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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