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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符**
信件编码:
YLQZX170528BHEM
来信时间:
2017-05-2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杨陵第二小学以前的姚安小学焚烧垃圾
信件内容:
千林华庭旁边的杨陵区第二小学也就是以前的姚安小学,在操场西南角有个垃圾台,隔三差五的在晚上就会把学校产生的垃圾点燃,每次都会燃烧半个小时左右,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希望有关部门查查垃圾台周围的墙壁都已被火熏的面目全非,学校作为一个传播文明、先知先觉的单位竟然无视对环境的污染,希望有关部门管管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6-06
回复单位:
区委区政府办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市政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的投诉内容,区市政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查看,在该校操场西南角发现有焚烧垃圾的痕迹。
针对该问题,区市政局积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及时向该校送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从6月1日起,停止一切焚烧垃圾的行为。二是根据工作职能,不断加大对焚烧垃圾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做到随发现、随处置,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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